第二天,我爬上去北京的慢车,带着很多行李,趴在一个靠窗的桌子上大睡,等我抬头的时候,车已经到了北京。
然后我推车前行,并且越推越悲愤,最后把车扔在地上,对围观的人说:这车我不要了,你们谁要谁拿去。
到了上海以后,我借钱(😮)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,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,想要用稿费生活,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,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,全投给了《小说界》,结果没有音讯,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。
不幸的是,开车的人发现了这辆摩托车的存在,一个急刹停在路上。那家伙大(🤔)难不死,调头回来指着司机骂: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。
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,但是北京的风太大,昨天回到住的地方,从车里下来,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,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,结果吃了一口沙子,然后步步艰难,几乎要匍匐前进,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(🔒)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。我不禁大骂粗口,为自己鼓劲,终于战胜大自然,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。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,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。 -
忘不了一起跨入车厢的那一刻,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炎热时香甜地躺在海面的浮床上一样。然后,大家一言不发,启动车子,直奔远方,夜幕中的高速(〽)公路就像通往另外一个世界,那种自由的感觉仿佛使我又重新回到了游戏机中心。我们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向前奔驰,FTO很有耐心承受着我们的沉默。
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,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。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,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,并且不喜欢有很(📦)多事情需要处理,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,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。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,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,我想作为一个男的,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,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(💨)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,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。
天亮以前,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。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,于是走进城市之中,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,买了半打啤酒,走进游戏机中心,继续我未完的旅程。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(🏬),我关掉电话,尽情地挥洒生命。忘记了时间的流逝。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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